古笑言 封面新闻记者 李庆 王越欣
2月13日,记者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得悉,该市洪雅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同欺诈案子。以欺诈罪对被告人陈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
2023年,介某在洪雅县瓦屋山镇收买竹笋时认识了陈某。陈某称,自己有优质竹林能够承揽打笋,并带介某前往坐落复兴村“头道河”的一处竹林现场检查。
图为庭审现场。
通过屡次聊天和现场“调查”,2024年头,介某与陈某签定承揽协议,以6.6万元的价格承揽了该竹林,并先支付了3万元。不久后,介某屡次联络陈某未果,发现其已失掉联络。介某报警。经查,该竹林坐落大熊猫国家公园中心区内,属国有林地,并非陈某一切。后陈某被捕获。
庭审中,被告人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法院审理以为,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,欺诈别人资产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欺诈罪。鉴于陈某具有率直、认罪认罚等从轻、从宽情节,法院以欺诈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
据介绍,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,在洪雅县瓦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一带,有野生大熊猫13只。这儿生气勃勃的竹林,不仅是国宝的“食堂”,更是它们生计的命脉。
“野生竹是大熊猫赖以生计的首要食物,竹林是大熊猫赖以生计的休息环境。”案子承办法官、洪雅县法院刑庭庭长郭玉珠表明,涉案竹林坐落大熊猫国家公园中心区内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国有笋林承揽给别人经营管理,任何人都不能为了一己私益打国有林地的主见,更不能损坏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,不然必将遭到法令的制裁。一起,法官提示:欺诈手法层出不穷,一定要进步警觉。承揽林地前应对土地性质、土地权属等进行核实,避免上当受骗。
图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给